国家免学费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10 16:03:39来源:阅读:

◆ 资助对象
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县镇(含县城)户籍学生、部分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免学费发放方式
免学费资金由省财政拔付补助至学校。
农村、县镇(含县城)户籍学生,认定免学费资格后无需缴纳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籍管理部门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审核、省厅审批通过后,无需缴纳当学年的学费。
 免学费标准:技师4800元/年、高级3200元/年、中级理科类2000元/年、中级文科类1700元/年,共三年。
 免学费受助原因及可申报人数计算
按照学生学籍部门对学生户籍性质认定的情况进行申报:
1.农村县镇县城户口:可全部申报
2.城市户口涉农专业:可全部申报
3.城市户口家庭困难:按照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人数城市户口非涉农专业学生数的10%
◆ 免学费资格认定和评选
1.农村、县镇、县城户籍学生
农村、县镇(含县城)户籍学生,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由班级初审,学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复审认定。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程序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一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为重点参评对象。
 学生申请免学费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入学时认定):
《免学费认定表》、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
2.城市户籍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
《免学费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页,A4纸幅面上下对称)、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免学费程序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班级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管理部门初审→学生资助工作部门复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终审→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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