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科是承担学校招生和学生实习、就业等工作的工作机构,在校长领导下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要求;
2.拟制、报审并落实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和方案;
3.编制、落实、报送招生计划;
4.招募、培训、派遣、考核招生工作人员,积极组织生源;
5.组织、印制、发放招生简章,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6.根据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做好考生录取工作;
7.办理好新生入学手续,做好新生报到、复查以及退、补录工作;
8.收取新生档案并归档管理;
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的总结,并上报;
10.做好招生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和结算工作;
11.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校实习、就业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编订、报批并执行校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12.做好岗位实习单位的资质考察、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实习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等工作,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3.做好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采集、统计、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14.做好招用毕业生单位招聘人员的接待工作,广泛收集、管理、发布招聘信息,定期举办校内就业供需见面会;
15.负责教学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就业基地的建设;
16.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和指导工作,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手续,制作申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17.整理、统计并申报就业率,并按上级有关单位要求完成毕业生就业动态的各项报告工作;
18.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建立、完善校友信息库;
19.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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