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科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科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长领导下履行职责是:

  一、学生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工作部署和管理规定,对全校的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

  2.负责学生证件的审核、办理与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学期学年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4.负责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协调家长联合育人;

  5.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6.负责指导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审核、备案处理结果;对学生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对严重违纪达到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受理学生对处分意见的申辩申诉;

  7.负责核定学生的退学、休学、走读的文件办理,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工作;

  8.负责全校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负责审核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办理毕(结)业证书;负责学生档案的整理、装订、移交工作;

  9.根据学生工作处提供的材料,完成学生退学、休学、走读等学籍异动的具体办理工作;

  10.负责学生宿舍区房屋使用的调配安排;指导、督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的扶困助学工作,建立困难学生档案,组织评发学生困难补助,组织协调和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12.负责班主任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活动;

  14.负责组织“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及“三好学生”的评选或推荐工作;

  15.负责学生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16.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德育工作

  1.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推动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

  2.制定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德育常规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

  4.指导、督促班级加强班风建设,指导、督促各班级定期开好各类主题班会;

  5.负责协同学工处做好严重违纪行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班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班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7.负责规划、策划并实施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政治教育活动;

  8.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路11号

电话:19170867742

传真:19170867742

邮编:335001

  • 官方视频号

  • 官方视频号

版权所有:鹰潭市高级技工学校   赣ICP备2024042997号-1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439号

技术支持:鹰潭冰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