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责

学校团委是全校共青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团章》,制定全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团员和青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团代会、团委会议;
3.负责指导监管学生社团;
4.抓好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的规章制度,做好团的各项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和团员证的学年注册手续;抓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5.负责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6.负责指导学生会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团干部;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8.组织安排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
9.负责团委的文书档案工作;
10.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11.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路11号

电话:19170867742

传真:19170867742

邮编:335001

  • 官方视频号

  • 官方视频号

版权所有:鹰潭市高级技工学校   赣ICP备2024042997号-1 赣公网安备36060202000439号

技术支持:鹰潭冰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